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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08招生章程
来源:福建招生考试网整理 2008-4-18 12:53:39 【字体:小 大】

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招生章程
 

 

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,规范招生行为,提高生源质量,维护考生合法权益,依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,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,特制定本章程:

一、   基本情况:

学校名称: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

学校代码:51787

学校性质:公办

办学类型:成人高等学校

办学层次:高职

颁发证书: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(高职)毕业证

学校地址:山西省太原市体育北街6号  邮编030012

二、录取原则: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“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程序”的原则。

三、录取规则:

1、我院严格按各有关省(市、自治区)招办规定和录取批次进行录取。

2、我院按志愿优先(一、二志愿)和分数优先(三、四志愿)相结合的原则录取。 

 3、第一志愿报考我院、经各省(市、自治区)招办投挡的考生,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;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,我院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。

4、填报我院志愿,如所报专业己录取满额,填报有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我院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;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不予录取;

5、我院各专业录取时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。

6、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》的要求。

7、我院语种只提供英语教学。

四、专业设置:学院目前设有法律事务、司法文秘、司法助理、书记官、行政执行、民事执行、司法警务、司法信息技术、工商企业管理、保险实务等专业。

五、收费标准:我院严格按山西省物价局、财政厅、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、公寓费。其标准为学费4000 元/年。 公寓费400元/年。

六、学生学习三年期满后,成绩及各项考核合格,颁发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高职毕业证书,国家承认学历。

七、联系方式 :0351---2249039 2249011 2249022

    

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

                2008年3月28日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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